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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校园超市招租经营公告

 经学校研究决定,校园超市实行承包经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 超市位置: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院内。

2、 营业面积:A标段:120平米,B标段:60平米。学校提供货架售货系统,其他设施承包经营者自备。

3、 经营范围:文化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副食、水果、饮料等,不经营烟酒、服装,不准经营食品加工。

4、 学校提供用电设施,费用自理。

二、 资质要求

1、 承包方为工商注册的商业超市(公司),各种资质合法齐全,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

2、 具有在学校经营超市的经历,不低于3年。

3 近三年内无重大商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承包期:从 2019 年 9月1日至 2019 — 2020学年第二学期结束。

四、承包费和风险抵押金:承包费按经学校确定的承包方的承诺金额(A标段不低于6万元,B标段不低于4万元)。风险抵押金5万元。承包费和风险抵押金一次性交齐后,方可签订合同开展经营。

五、承包要求3651106

1、学校超市是学校后勤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学校服务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等部门的行业管理。

2、承包方所经营的商品应对师生负责,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大型超市及学校附近商铺。不得经营有害师生健康的商品,不得销售任何药品。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如发现承包经营方经营三无、过期、霉变等有害食品,校方有权要求停业整改或中止合同。如因违规经营对学生造成伤害的,一切责任(包括经济赔偿)由承包方承担。

3、承包方不得干预学校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必须遵守学校关于卫生、安全方面的相关制度。

4、承包方在承包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在上课、自习、午休、晚就寝等时间段内不得滞留学生在超市内买东西,加工食品等。平常也不得留学生在超市内闲聊、打扑克、看电视等。

5、承包方不得在超市外设点、学校禁止其他人在校园内摆摊设点。

6. 承包方必须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证件,办理一切所需证件的费用及营业期间所需缴纳的税费概由承包方承担,因经营违规由管理部门处罚的,学校概不负责。合同一旦签订即计算经营时间、因个人原因未开展经营或未办理相关手续引起不能正常经营的承包方负责。

7、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应将自带物品,商品及时撤离,所需费用自理。

8、承包方负责超市周边的卫生清洁。

9、承包方必须使用学校提供的售货系统经营,对于因商品质量和卫生问题造成中毒事故、违反上述要求的,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可酌情扣除风险抵押金500--10000元;在上级主管部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服务态度恶劣的,并区别情况扣除风险抵押金500—5000元,直至终止合同。

六、承包人确定方法:承包方申请应在 8月 2日18:00前将承包经营申请书、投标报价及经营资质、经历业绩、服务承诺等材料自行密封后递交学校,申请方缴纳报名保证金5000元。学校组织小组就申请方经营经历,经营理念、服务承诺、承包费金额确定承包方。承包方在接到通知后1天内交齐承包费和风险抵押金,签订经营承包合同。

七. 两超市不允许一家企业或同一个人同时承包经营。否则终止其经营合同。

联系人:马子懿           电话:18568031997

 

0一九年 七 月二十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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