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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省赛通知河南省教育厅 教职成〔2019〕130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开展2019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 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省属高等学校中专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类别设置与时间安排 2019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期间,将举办第十三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第五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素质能力大赛、第三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和2019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等4项赛事活动及其他相关活动,全面促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4项要求,以竞赛方式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 各类竞赛的省级竞赛时间,原则上于2019年10月-11月期间举办,部分项目竞赛时间结合教学实际进行安排。 二、竞赛组队与参赛 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均应积极组织报名参加本次竞赛系列活动。 (一)参赛对象。参赛选手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高等学校中专部等)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新入学的一年级参赛选手的资格由市县和省属学校负责把关),以及“3+2”分段制和4、5年学制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阶段3年级及以下的在籍学生,年龄不超过21周岁,即参赛当年7月1日不满22周岁。 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以及中职毕业后再注册中职学籍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省级竞赛。 (二)竞赛组队。省级竞赛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含市县属高等学校中专部,下同)为单位组队,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高等学校中专部,下同)单独组队。对于团体小组赛,每省辖市可组织两组学生参赛,每组以学校为单位组队,两组不得为同一学校(只有一所学校开设该专业的省辖市限报一组);每省直管县(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每单位各组织一组学生参赛。对于个人赛,每省辖市可组织学生代表队两队,每项竞赛一所学校只能组织一个代表队(只有一所学校开设该专业的省辖市限报一个代表队);每省直管县(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每单位各组织一个学生代表队。 三、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系列活动,各类竞赛均采用学校初赛、市县复赛、省级竞赛的形式进行。 (一)学校初赛。各中等职业学校都要举办文明风采竞赛、素质能力大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技能大赛等4项赛事活动。学校要积极发动学生和教师参加学校的竞赛活动,组织班级竞赛、年级竞赛、社团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把竞赛活动渗透于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形成富有职教特色的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做好表彰和经验交流,表彰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和竞赛组织工作者。通过激励机制调动师生参加竞赛活动的积极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文化育人。同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市县复赛。 (二)市县复赛。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以下称各市县)组织举办本地各类竞赛活动。要对本地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宣传动员,对所属学校提出举办学校竞赛的相关要求,扩大竞赛的覆盖面、参与率,提高活动的吸引力。要做好表彰和经验交流,应表彰本地区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学校和竞赛组织工作者,交流通过竞赛活动加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同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级竞赛。 (三)省级竞赛。各类竞赛活动的省级竞赛以各市县为单位组队,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高等学校中专部,下同)单独组队,按照组队与参赛要求参加省级竞赛。 四、竞赛评判与奖励 (一)评判工作。各项目竞赛的评判标准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关教育教学标准为依据。省级竞赛由省教育厅聘请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评判工作。 (二)奖项设置。省级竞赛设个人奖、优秀辅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个人奖的获奖等次与比例分别为: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30%。对在大赛中荣获一、二、三等奖学生的辅导教师,颁发优秀辅导教师奖(个人赛,每位选手限1名辅导教师;团体小组赛,每组限1-2名辅导教师)。对于组织工作做得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比例为参赛单位的35%。 技能大赛和素质能力大赛的全员化试点项目,同时分项目设团体奖。团体奖设立省属学校组、省辖市县组。 五、竞赛保障 (一)组织机构。2019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由河南省教育厅主办,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承办,有关职业院校协办。 为确保省级竞赛活动的顺利举办,成立2019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组织委员会(见附件1),统筹领导各项竞赛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日常事务工作。 (二)竞赛经费。省教育厅拨付专项经费作为省级竞赛的活动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命题费、评审费、场地使用、赛场服务及耗材费等费用,给予伙食补贴等。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学校组织竞赛活动,竞赛经费由各主办单位自筹。参加省级竞赛的参赛学校不缴任何费用,交通、食宿费用由参赛学校自理。 各地、各学校举办文明风采竞赛、素质能力大赛,特别是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活动,要按照节俭举办的原则,除表演类项目可以使用简洁表演服装、简洁道具并要严格控制外,一般以校园服装或校服为主,不使用道具。 (三)安全与保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竞赛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安全责任,确保竞赛全过程的安全有序。对竞赛活动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明确专人负责竞赛工作,科学合理设立竞赛项目,认真做好本市(县)、学校的竞赛工作。在全员参与竞赛、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级竞赛,同时要严格审查参赛选手的报名资格。 (四)竞赛督导。为推动建立健全“校校有竞赛、层层有选拔”的竞赛机制,努力形成“专业全覆盖,师生全参与”的全员化竞赛局面,实现以赛促教,教赛融合,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督导组,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正在举办的市县级、学校竞赛现场进行督导。请各地、各学校及时将举办竞赛的文件及竞赛时间、地点等情况,提前报送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办公室。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应视当地实际,组织对所属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竞赛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 没有举办市县相关竞赛活动的市县和没有举办学校竞赛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视为主动放弃参加省级竞赛。各市县、学校举办竞赛的文件、工作总结及竞赛项目、参赛人数等相关统计数据的纸质文件、电子稿等均须报送至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办公室,作为参加省级竞赛的必要条件,并作为今后相关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价依据之一。 相关竞赛方案等其他相关事宜,由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印发。
附件:1.2019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第十三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省级竞赛项目 3.第五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素质能力大赛省级竞赛项目 4.第三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省级竞赛项目 5.2019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省级竞赛项目 6.河南省参加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竞赛选拔赛和全员化试点项目竞赛实施方案
2019年3月8日
附件1
2019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 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 委员:张 涛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副主任委员:黄才华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 张冰燕 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 闫俊山 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处处长 高 翔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副处长 宋安国 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 委 员:史文生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副处长 宋正武 省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书记 康 坤 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副主任 王身佩 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副主任 各省级大赛项目协办职业院校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宋安国 副 主 任:史文生、王身佩
附录2
第十三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 竞赛省级竞赛项目
附件3
第五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素质能力 大赛省级竞赛项目
附件4
第三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华优秀传统 文化大赛省级竞赛项目
附件5
2019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 省级竞赛项目
附件6
河南省参加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中职组竞赛选拔赛和全员化试点项目竞赛 实 施 方 案
一、关于河南省参加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竞赛选拔赛 2019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学生组竞赛(不含全员化竞赛项目)同时也是河南省参加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竞赛的选拔赛。参照2018年或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规定的项目、队数和人数,按照本次大赛的竞赛成绩,确定我省参加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的备赛选手。 如果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竞赛项目有所调整或有其他工作需要,我省将结合实际对省级大赛项目、选拔赛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对于没有举行全省技能大赛的全国技能大赛竞赛项目将举办选拔竞赛,或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定有关市(县)和省属学校确定选手直接进行强化训练,参加全国竞赛。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对获奖者予以通报表扬。 二、关于全员化试点项目竞赛 (一)项目设置 2019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学生组竞赛,设置电子技术类电子电路安装与测试项目、交通运输类汽车维修基本检测项目、现代制造技术类机械零部件测量与绘图项目、财经类会计手工账务处理项目、服装类女式半身裙设计与制作项目、教育类弹唱说跳画5项基本功项目、中德班机电一体化项目、信息技术类计算机网络装调项目、机电技术类维修电工项目、电子商务类电子商务运营项目等10个项目为“全员化试点项目”。竞赛内容为专业核心基本技能,没有工具和设备的要求,在竞赛时选手可以自带工具,在保障安全以及能正常完成竞赛任务的前提下,不限定选手自带的工具类型与数量。经参赛学校申请,并经大赛组委会测试,竞赛场地提供完成竞赛条件下所需要的参考工具。 第五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素质能力大赛设置读书与训练故事、校园生活短文写作等2个项目为“全员化试点项目”。 (二)组织与参赛 采用学校初赛、市县复赛、省级大赛的形式进行。 1.学校初赛。凡开设有电子技术、汽车维修、机械加工、会计、服装设计与制作、学前教育、中德班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网络、机电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的各中等职业学校都要举办全员化项目技能大赛活动。广泛发动学生和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的竞赛活动,组织班级竞赛、年级竞赛等,把全员化项目竞赛活动渗透于专业教学实践之中。做好表彰和经验交流,表彰参赛学生、教师和竞赛组织者。组织选手参加市县复赛。 组织全员化项目竞赛的电子、汽车、机械、会计、服装、学前教育、中德班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网络、机电、电子商务等专业竞赛的学校不再进行我省中职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与专业技能考核工作中的专业技能考核。各学校应将二者紧密结合,按照相关要求,把竞赛成绩折合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组织读书与训练故事、校园生活短文写作等2个“全员化试点项目”竞赛的学校不再进行我省中职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与专业技能考核工作中的语文水平测试。 2.市县复赛。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以下称各市县)都要组织举办本地全员化项目技能大赛。要对本地学校做好宣传动员,提出举办学校竞赛的相关要求,扩大技能大赛的覆盖面、参与率,提高活动的吸引力。要做好表彰和经验交流,表彰本地区参赛学生、教师、参赛学校和大赛组织者。组织选手参加省级大赛。 3.省级竞赛。省级全员化项目技能大赛和素质能力大赛的竞赛以各市县(含市县属高等学校中专部,下同)为单位组队,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高等学校中专部,下同)单独组队。参赛选手采取报送选手和抽取选手相结合的方式组成。每省辖市每项目报送4名参赛选手,每省直管县(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每项目报送2名参赛选手;省大赛组委会从学籍库中,每省辖市抽取6名参赛选手,每省直管县(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每项目抽取3名参赛选手。赛前一周左右进行抽取参赛选手并公布名单。报送选手和抽取选手共同组成本地、本学校代表队参加省级竞赛。 4.选手抽取办法。结合我省职业教育的办学实际,选手抽取灵活进行。具体办法:(1)首先由省辖市(县)、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在报名时申报参赛学生年级(具体见竞赛方案);申报年级可以与报送选手年级不一致。具体申报格式为:某某市(学校),申报某年级学生参加抽取。(2)省大赛组委会从省辖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的年级中抽取选手。(3)如果抽到的学生确实已退学而学籍未注销,经省辖市(县)或学校申请,省大赛组委会可再抽取一次。(4)被抽中选手必须参加省级竞赛,凡无故不参加者,视为放弃学籍。(5)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赛资格或收回获奖证书,并通报批评。 没有举办市县全员化项目技能大赛和素质能力大赛的市县和没有举办学校竞赛的省属学校,视为主动放弃参加省级大赛。各市县、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全员化项目大赛的举办文件、大赛工作总结及竞赛项目、参赛人数、竞赛结果等相关统计数据的电子稿须报送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作为参加省级大赛的必要条件,并作为今后职业教育相关工作的评价依据之一。 (三)竞赛结果的应用 作为我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建设内容,全员化项目的竞赛成绩在省级大赛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至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作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入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等工作中“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环节中“技能考试”成绩的主要依据。 (四)竞赛成绩的赋分 赋分基础:将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赋分500分,作为赋分的基础。每一等级分值差为50分。 1.省级技能大赛赋分。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赋分600分、二等奖赋分550分、三等奖为500分。 2.市县技能大赛赋分。市县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省级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的赋分分别为500分、450分、400分;市县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省级技能大赛没有获奖的赋分分别为350分、300分、250分。其余类推。 3.学校技能大赛赋分。如学校所在市县技能大赛一等奖在省级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市县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的赋分分别为400分、350分、300分;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市县技能大赛没有获奖的赋分分别为250分、200分、150分。其余类推。 4.班级技能大赛赋分。如所在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在市县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班级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的赋分分别为300分、 250分、200分;班级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学校技能大赛没有获奖的赋分分别为150分、100分、50分。其余类推。 上一篇2019省师职培训专家通知下一篇2019省成果立项通知 |